• 依據本系112學年度第5次系務會議決議(113.01.05)

    • 一、申請限以國立大學同學制課程。

    • 二、除非已達修業年限最後一年,才開放至私立大學修課。

    • 三、特例以申請專案方式辦理。

    • 四、學期成績0分者,不得至外系修課;若有特殊原因者,需至系務會議另案討論。

  • 本系109學年度第6次系務會議決議:「同學申請修讀外校、外系課程抵免本系必修學分,須至少修讀一次以上該門必修課程,始得提出申請,沒有本系成績者(例如停修、擋修、休學)不符合提案條件。」。
  • 欲申請抵免的同學應於修課前一學期第15週前填畢「學生申請以外校、外系必修課程學分抵免本系必修課程學分申請表」,檢附相關申請文件,擬修讀之科目經原任課老師確認課程大綱後同意並簽名,至系辦提出申請,始得列入系務會議提案。
  • 申請表僅為方便學生提系務會議使用,系上是否同意學生修讀外校、外系課程抵免系上必修課程,仍以系務會議開會結果為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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