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系務>本系重補修規定
發布日期 :
2026-10-02
最後更新日期 :
2026-10-02
依據本系114學年度第8次系務會議決議(115.05.20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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配合本校學生學分抵免要點修正,本系重補修規定調整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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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抵充學分,依本校「學生學分抵免要點」辦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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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課程學期成績0分或無成績者,該課程不得申請抵充及暑修;若有特殊原因者,需提案至系務會議另案討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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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以校際選課抵充本系必修課程者,須符合以下規定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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限延畢生、應屆畢業生申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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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課程限國立大學同學制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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除已達修業年限最後一年外,不得至私立大學修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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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以本校外系課程抵充本系必修課程者須符合以下規定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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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課程須有兩次本系修課紀錄(有成績但未通過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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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課程限日間部四技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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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科目可申請之課程,如附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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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表列課程,需經系務會議審核通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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