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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系務>本系重補修規定

發布日期 : 2026-10-02 最後更新日期 : 2026-10-02

依據本系114學年度第8次系務會議決議(115.05.20)

  • 配合本校學生學分抵免要點修正,本系重補修規定調整如下:

    1. 申請抵充學分,依本校「學生學分抵免要點」辦理。

    2. 原課程學期成績0分或無成績者,該課程不得申請抵充及暑修;若有特殊原因者,需提案至系務會議另案討論。

    3. 申請以校際選課抵充本系必修課程者,須符合以下規定:

      • 限延畢生、應屆畢業生申請。

      • 申請課程限國立大學同學制課程。

      • 除已達修業年限最後一年外,不得至私立大學修課。

    4. 申請以本校外系課程抵充本系必修課程者須符合以下規定:

      • 申請課程須有兩次本系修課紀錄(有成績但未通過)。

      • 申請課程限日間部四技課程。

      • 各科目可申請之課程,如附表。

      • 非表列課程,需經系務會議審核通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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